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2021年01月22日 版次:A07 作者:
2018年,王某等20余名业主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购买某小区商品房,并约定交房日期。如该公司逾期交房应支付违约金。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公司按约提前通知业主收房,但双方对于交房标准问题争执不下。后业主以交付不符合规定为由拒绝收房,并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等。该公司主张业主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同意赔偿。
【处理过程和结果】
因该案属于群体性纠纷,平度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受理该案后即通过无讼村庄(社区)创建工作机制开展工作,并主动将该案情况告知平度市凤台街道党工委。凤台街道党工委立即组织专人协同法院约谈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并从行政监管的角度与该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和协调。在此基础上,平度法院民一庭邀请平度市城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调解,并指出该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存在的不规范情况。最终,在凤台街道党工委、平度市城建局、平度法院的共同调解下,20余名业主代表与该公司达成和解。
【典型意义】
为加快打造“青烟潍城市群会客厅和青岛辐射带动半岛一体化发展桥头堡”,平度市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旧村改造项目不断增多,相应也产生了不少矛盾和纠纷。为了保障平度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平度法院积极将
其中矛盾易激化的纠纷纳入到无讼村庄(社区)创建工作和诉源治理中。本案是开发商与众多业主之间因房屋交付问题产生的纠纷,为彻底妥善解决双方的矛盾,平度法院将其作为诉源治理典型案件进行处理。本案在收案后充分发挥无讼村庄(社区)创建的党建引领优势,第一时间与凤台街道党工委和平度市城建局进行对接,整合多方力量,组成专门调解小组,通过多轮调解,不断缩小双方的调解意见差距,最终成功化解双方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