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法院全天候监督售楼现场
第一时间收取3100余万元案款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2017年12月13日 版次:A08 作者:

前段时间,青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楼房期间,即墨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刁振华带队在销售现场进行全天候监督,并第一时间将售楼款全部汇入即墨法院已提前冻结的账户。原因是该房地产公司涉及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三起案件均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法院为安全起见,才对售楼进行全天候监督。
  据了解,自2016年起,即墨法院共受理了以青岛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被告的三起案件,三起案件标的额共计54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房地产公司未按时还款,三原告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另据了解,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即墨法院依法查封了房地产公司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导致房地产公司在该地块上开发的小区现无法办理预售许可证,无法进行房产销售,因此无力偿还借款、工程款等费用,导致工人迟迟领不到工钱。但房地产公司表示,已与173名购房者达成购买协议,若能办理预售许可证,能够保证在15天之内收齐房款3300万元,随申请解除对涉案土地的查封以办理预售许可证。但申请人则要求房地产公司偿还所有欠款后才同意解除对涉案土地的查封。对此,即墨法院多次组织双方会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为及时执结三起案件,让工人早日领到工资,即墨法院经研究决定:提前解除对涉案土地的查封,允许房地产公司对其中的四幢楼办理预售许可证,销售房款偿还债务,对另外的四幢楼予以查封,禁止销售。就此则上演了即墨法院全天候监督房地产公司销售楼房,并第一时间将售楼款全部汇入法院已提前冻结账户的事情。即墨法院已收到售房款3100余万元,同时创下单笔银行划拨款额最高和全案标的额从银行划拨额最高两项纪录。至此,两个案件已执行完毕,另一案件双方也达成了执行和解。
  记者 蒋世龙 通讯员 邹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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