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2017年12月12日 版次:A07 作者:
青岛三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702000000031668BY)
我局在对你单位“北海花苑(西区)中央国际”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你单位失去联系。由于你单位前期提供的检查年度账簿、记账凭证仍存于我局。致使我局无法退还你单位前期提供的账簿、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青地税南通〔2017〕70158号)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市南区福州南路52号)领取该文书,该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市南分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