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市南就业 可享半年每月600元补贴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2017年11月07日 版次:A05 作者:

本报讯(记者 董乔志)记者从市南区获悉,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市南区人社局将于本月15日前开始受理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岗位开发补贴申报工作。
  本次补贴申报范围为市南区注册用人单位,符合本年度新招用青岛市户籍(居民户)应届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实现首次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按月通过金融机构支付工资报酬、申报补贴月份人员仍旧在岗等条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补贴期限为6个月。招用毕业生的报到证、就业登记、保险缴纳应为同一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人事代理机构。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到单位注册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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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及复印件)、经营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招用市南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花名册》;
  (3)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个人单页)复印件;
  (4)每月毕业生工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5)每月毕业生养老保险缴费截屏;(6)毕业生在单位工作的场景照片;(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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