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新政昨迎首签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2017年11月07日 版次:A04 作者:

本报讯(记者 封满楼)自10月26日我市出台新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以来,市就业服务中心共受理了16笔按新政策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昨日,第一笔按新政策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签约成功(右图)。
  此次签约的贷款人陈女士于今年6月13日创办了青岛贝之坊商贸有限公司,开展母婴用品、床上用品、文化用品等进出口贸易。今年10月23日,陈女士为扩大经营申请贷款,贷款期限3年,采用第一年按月付息,自贷款第13个月起按月还本付息(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经银行征信,担保中心审核后,确定其可申请贷款40万元。昨日,陈女士赴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区签订了《反担保合同》和《个人借款合同》。
  调整后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政策惠及面更广,将本市户籍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所涉及的分流职工、符合条件的网络商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四类群体首次纳入创业扶持范围,更多的群体可以享受到政策的扶持。选择性更多,贷款人根据实际需求,可采用三种贷款还款方式:一是贷款期三年,第一年按月付息,第13个月起按月还本付息;二是贷款期两年,第一年按月付息,第二年按月还本付息;三是贷款期一年,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贷款期限更长,贷款期限由以前的2年期调整为最高不超过3年。贴息改为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