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
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利好中国金融市场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2019年09月17日 版次:A01 作者:

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同时,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也一并取消。
  这是中国扩大金融开放的又一实质性举措。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张新接受记者专访,就有关政策背景、内涵意义、风险防范及下一步政策动向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制度实施效果良好

  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是指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一定投资额度限制下,通过在我国境内开立资金和证券账户,从境外汇入外币或人民币,开展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的制度。
  “总体看,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实施效果良好:一是跨境资金流动较为平稳。二是价值型长期投资者通过此渠道投资境内资本市场。”张新举例说,阿布达比投资局、泰国银行和科威特政府投资局等主权类机构,近三年基本从未汇出过本金和盈利;加拿大年金计划投资委员会和南山人寿保险公司等养老金或保险类机构,也一直长期保持稳定持仓,极少追随市场波动。

  正着手修订相关法规

  张新透露,截至2019年8月末,合格境外投资者持有A股总市值6822亿元人民币,仅占A股流通市值的1.5%,难以充分发挥其在改善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当前,我国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的A股市值占市场流通总市值的3.8%,其中通过合格境外投资者持有的A股市值约占全部外资持有A股流通市值的41%,但合格境外投资者贡献的成交量仅占外资通过各渠道买卖A股成交量的23%。“这说明此渠道的境外投资者并不热衷于频繁买卖,投资风格更为稳健。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将带来国内投资者结构与交易风格的趋势性改善,有助于我国金融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外汇局正在着手修订取消投资额度限制相关配套法规。”张新表示,境外投资者在获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资格后,委托境内托管银行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凭外汇局出具的登记凭证即可在托管银行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及办理后续资金汇兑等业务。”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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