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2017年12月12日 版次:A04 作者:
本报讯(记者 张海杰 通讯员 孔晓亮)日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布第31批1609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257个,法人或其他组织352个。据了解,本次公布的名单为截至2017年12月5日仍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可登录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qdzy.sd⁃court.gov.cn)“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动态查询。
另据了解,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市中院已集中公布31批共46671个全市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37937名,法人或其他组织8734个。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已有5790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4958案,另有2130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2175个,执结标的总额86783.04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银行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和LED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寄送给青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给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发改委、建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凭身份证、护照等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
>>典型案例坐飞机受限“老赖”履行判决
2014年,刘某与李某因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李某起诉至李沧区人民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在2014年8月20日前退还李某装修款7800元,逾期刘某需另行支付李某违约金5000元。后刘某未履行法定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刘某,通过不接电话、转移住处等各种方式躲避法院执行,2015年5月,因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李沧法院将刘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被列入黑名单,个人征信受到影响,刘某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不能在银行贷款。迫于压力,刘某将全部案款12800元交至法院,本案执行完毕。
招投标受限物业公司履行判决
2016年10月19日晚8时,年逾七旬的管某在小区内摔倒受伤,后管某将该小区物业公司诉至黄岛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在整修小区道路时未及时清除垃圾导致管某受伤,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赔偿管某各项损失4.5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黄岛法院多次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履行义务,物业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该物业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在黄岛区同时为多个居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完全具备履行债务的能力,法院遂决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决定书送达黄岛区物业管理办公室,黄岛区物业办公室随即通知该物业公司其被禁止参与黄岛地区的物业招投标。
今年10月26日,由于投标受限,物业公司主动找到法院要求与申请人管某和解,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物业公司一次性支付管某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