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2017年12月12日 版次:A03 作者:
本报讯(记者 封满楼)为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企业劳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昨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第四季度10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青岛百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7年3月7日,劳动者到市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青岛百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经调查,青岛百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拖欠8名劳动者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工资共计352208.82元。2017年4月27日,市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该单位只支付了部分工资;同年7月20日,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限期支付剩余6名劳动者工资合计231524.21元,并加付赔偿金115762.12元。因该单位逾期未履行,同年8月22日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青岛海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冷藏厂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7月13日,21名劳动者到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青岛海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冷藏厂拖欠工资。
经调查,该单位拖欠21名劳动者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工资共计311520元。2016年10月17日,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单位逾期未支付,2016年12月6日,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2017年6月13日,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同年7月31日,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市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青岛宏运捷达货运代理有限
公司涉嫌招聘诈骗
2016年10月,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多名劳动者投诉及政府信箱转办件反映青岛宏运捷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在李沧区重庆中路东南山加油站附近设有招聘点,收取意外保险等费用,但收取费用后未缴纳意外保险费,也未安排工作,并拒绝退还费用。
经调查,因该单位拒不接受劳动保障监察,不提供相关材料,逾期未履行责令改正指令。2017年4月10日,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作出并公告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青岛地恩地机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7年6月19日,19名劳动者到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青岛地恩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经调查,该单位拖欠19名劳动者工资总计286355.91元。2017年7月19日,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若该单位不主动履行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青岛景贤皮革有限公司
拖欠劳动报酬、欠缴社保案
劳动者投诉青岛景贤皮革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用。经调查,青岛景贤皮革有限公司拖欠61名劳动者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工资共计223313元;欠缴52名劳动者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社会保险费110748.42元。
2017年6月1日,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青岛景贤皮革有限公司单位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若该单位不主动履行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青岛百瑞地板有限公司
拖欠劳动报酬、欠缴社保案
今年8月,劳动者陆续到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青岛百瑞地板有限公司拖欠2017年3月至7月工资共计975584.73元;欠缴全体劳动者2017年4月至8月的社会保险费。
经调查,2017年8月22日,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但该单位逾期未改正。2017年10月17日,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新空间温泉度假村
拖欠劳动报酬、欠缴社保案
2016年11月以来,劳动者陆续到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山东新空间置业有限公司新空间温泉度假村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
经调查,该单位拖欠38名劳动者2015年工作期间部分月份、2016年5月至11月、2017年1月至6月工资共计948494元,欠缴劳动者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社会保险费共计571430.61元。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2016年11月30日起,分7批次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改正。目前,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分批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青岛瑞斯康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6年8月26日,28名劳动者到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青岛瑞斯康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拖欠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工资共计143129.97元。
经调查,青岛瑞斯康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拖欠28名劳动者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工资共计143129.97元。2016年9月27日,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青岛瑞斯康旅游用品有限公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单位经责令仍拒不支付,并采取逃匿、逃逸方式逃避支付。2016年10月9日,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处理。
东泰(青岛)农产有限公司
拖欠劳动报酬案
2017年5月23日,劳动者到平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东泰(青岛)农产有限公司拖欠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工资共计约20万元。
经调查,东泰(青岛)农产有限公司拖欠18名劳动者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工资共计185725元。2017年6月21日,平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东泰(青岛)农产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该单位经责令仍拒不支付。2017年11月15日,向东泰(青岛)农产有限公司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青岛东光纤维有限公司
拖欠劳动报酬案
今年7月5日,劳动者到莱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青岛东光纤维有限公司拖欠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工资共计508107元。
2017年7月10日,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其于2017年7月11日到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调查询问。其拒不出面解决问题,遂在该单位注册地张贴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单位逾期仍未支付,2017年7月21日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李秀香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处理。
我市公布12部热线为农民工“讨薪”
将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企业欠薪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 封满楼)昨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总工会等12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市启动农民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重大违法欠薪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实施“黑名单”管理欠薪
人社部前不久印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两种违法情形应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在列“黑名单”期间,由相关政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此外,用人单位在列“黑名单”期间,其社会信誉将会受到贬损评价,直接影响到其生产经营及其他社会活动。
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欠薪预警监控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欠薪违法企业,市人社部门将通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录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严格限制其金融信贷行为。对发生集体拖欠职工工资造成严重影响的建设工程领域企业,将对其代售房产、新建项目作出相应限制并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质评审等方面给予限制。对发生拖欠工资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晋级晋职、信用评定、资质升级认定、上市融资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逐步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
全面排查工资支付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的情况;政府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和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信用惩戒情况。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本次专项检查分自查和执法检查两个阶段。其中12月14日前为自查阶段,用人单位要逐项对照专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2月15日至2018年春节前为执法检查阶段,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全市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将实行重点检查,并要求定期申报工资支付情况,发现欠薪行为将及时依法处理。
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专项检查期间查处的典型欠薪案件,将依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向社会集中公布,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或因欠薪违法行为引发群体事件或极端事件,符合人社部《拖欠农名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将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按规定对其实行联合惩戒,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如果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电话:82670331,区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为:市南区68896007、市北区58771908、李沧区84616606、崂山区88978673、西海岸新区86116363、城阳区87868123、即墨区88531461、胶州市82205962、平度市88321806、莱西市66030151、保税港区86766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