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医疗救助破解“看病难”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2013年12月17日 版次:A13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  张玉玺  赵敏)黄岛区大场镇市民韩光亮没有想到,因脑出血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57184元,个人只需掏4158元。“多亏了医疗救助政策”,已经出院的韩光亮高兴地告诉记者,出院时新农合报销了39088元,因为家庭困难,出院后获得医疗救助金6537元,今年11月份又领到了大病医疗“特殊救助”金7401元,大大减轻了他的负担。
        为解决城乡困难居民因患重大疾病和罕见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问题,持续改善民生质量,黄岛区落实青岛市出台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特殊救助”政策,对2012年7月1日以来的大病重病患者,在自然年度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和社会救助后,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统筹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1000元以上的按照90%的比例实施救助,统筹外自负医疗费2000元以上的按照80%的比例实施救助,中等收入以下居民统筹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1万元以上的按照90%的比例实施救助,统筹外自负医疗费2万元以上的按照80%的比例实施救助。根据此政策,韩光亮成为青岛市第一批获得救助的对象。
        2013年前三季度,黄岛区获得医疗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达5163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061万元。今年11月份,该区又有203名大病重病患者获得大病医疗“特殊救助”金4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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